疫情防控

【防疫通告•〔2023〕1号】关于贯彻落实1月5日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要求的通知

发布者:防控办  时间:2023-01-10  

校直各有关部门:

根据2023年1月5日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精神,新冠病毒感染归于“乙类乙管”,由防感染转为保健康、防重症为重点工作。为保障欧洲杯压住平台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,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,现将有关工作任务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健康驿站建设,按教育部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和人员配备。同时把氧气设备纳入学校救治设备。设立校内发热门诊,开通24小时接诊及电话咨询服务。(责任单位:后勤管理处、学生工作部、保卫处。)

二、加强医务人员专业培训和用药指导,设立师生员工重症绿色通道。(责任单位:附属医院、第二附属医院)

三、寒假期间做好按学校师生总人数的20%,以及开学2周以上的防护物资及药品器械的储备工作。(责任单位:国有资产管理处、财务处、后勤管理处。)

四、加强建立和收集相关台账工作。

1.建立和收集学生基础病、新冠病毒感染及发生重症台账、新冠疫苗接种台账,每天统计上报学校防控办。(责任单位: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工作部、国际教育学院)

2.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台账、心理咨询指导队伍名册,落实《新冠疫情下学生心理问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》。(责任单位: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工作部、国际教育学院)

3.建立和收集在校教职员工基础病、新冠病毒感染及发生重症台账、新冠疫苗接种台账。每天统计上报学校防控办。(责任单位:人事处,学校各单位、各部门)

4.加强老年教职工健康保障工作。(1)建立和收集离退教职工基础病、新冠病毒感染及发生重症、新冠疫苗接种的台账。每天统计上报学校防控办。(2)建立高龄知名专家学者台账。(3)建立空巢、独居、失能老人联系帮扶机制,畅通诉求反映渠道。(责任单位:离退休人员管理处)

五、推进加强针疫苗接种及康复期健康指导工作。(责任单位:后勤管理处卫生科)

六、提前考虑春季开学错峰入学有关事情,做到安全有序地安排春季开学。(责任单位:教务处、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工作部、保卫处、后勤管理处)

未尽事宜,请联系防控办,联系电话:3662381。

欧洲杯压住平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
2023年1月9日